昨天,市政府发布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自今天零时起,本市汽、柴油标准品零售基准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00元和290元。其中,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为每升6.37元。
根据中石化、中石油等加油站调整后的价牌,市民普遍使用的93号汽油零售价每升6.37元,相比原来的6.20元/升,上涨0.17元。
97号汽油,调整价格后每升售价6.78元,上涨0.18元;0号柴油售价6.50元,上涨0.27元;-10号柴油,售价6.89元,上涨0.28元。
而90号汽油、-20号和-35号柴油调整后的价格分别为每升5.96元、7.21元和7.48元。
上述价格,为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报价,北京大部分加油站为他们两家所拥有,而其他民营和中外合资加油站一般会和他们两家的价格完全相同,只有3-4家加油站会便宜每升5-10分钱。
市政府发布的通知称,为减轻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公益性行业的影响,政府将对农、林、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等行业给予财政补贴。
本市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欧四汽、柴油质量标准,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为在北京成功举办一届绿色奥运创造了有利条件。为补偿生产欧四标准汽、柴油增加的成本,经国家发改委批准,本市实施欧四标准汽、柴油成本补偿提价。
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京发改〔2008〕1690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中石化北京石油公司,中石油华北销售北京分公司,北京龙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8]205号),为补偿欧Ⅳ油品增加成本,本市汽、柴油批发基准价格和零售基准价格从10月7日零时起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汽、柴油标准品零售基准价格每吨分别上调200元和290元(具体价格见附件),成品油经营单位可以零售基准价格为基础,在上下8%的浮动幅度内,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成品油批发价格继续实行差率管理,执行配送制的成品油批零差率不得小于4.5%,执行非配送制的成品油批零差率不得小于5.5%。
三、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
四、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本地区各成品油经营单位的价格检查,对突破国家规定价格和变相涨价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坚决查处,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二○○八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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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汽、柴油批发、零售价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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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
批发基准价(配送制)(元/吨) |
零售基准价格(元/吨) |
零售基准价格(元/升) |
上浮8%后最高零售基准价格(元/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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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号新标准清洁汽油 |
7019 |
7350 |
5.52 |
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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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号新标准清洁汽油 |
7440 |
7791 |
5.9 |
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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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号新标准清洁汽油 |
7862 |
8232 |
6.28 |
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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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号新标准清洁汽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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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 |
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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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号柴油 |
6642 |
6955 |
6.02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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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号柴油 |
7040 |
7372 |
6.38 |
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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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号柴油 |
7373 |
7720 |
6.68 |
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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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号柴油 |
7638 |
7998 |
6.93 |
7.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