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物价局,中石化、中石油河北公司,中石油冀东河北公司:
为缓解国内成品油与原油价格严重倒挂的矛盾,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7]290号)要求,决定适当调整成品油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成品油零售价格
(一)我省90号汽油零售中准价由每吨5440元调整为5940元,每吨上调500元, 0号柴油零售中准价由每吨4975元调整为5475元,每吨上调500元。按照调整后的汽、柴油零售中准价和上、下浮动8%的规定及各类油品的品质比率,我省汽、柴油调后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表。供渔业、林业和农垦三个专项部门的汽、柴油价格按提高后的供军队用油出厂价格执行,暂不上浮。
(二)汽、柴油零售价格调整后,省内各级经营油品的批发单位对零售单位的批零差率,实行配送制的不得小于4.5%,不实行配送制的不得小于6.2%(其中承德和张家口两地不得小于6.5%),汽、柴油的批发价按下述公式计算:批发价=零售价×(1-批零差率)。
中石化、中石油河北公司和中石油冀东河北公司要将调后批发价及时抄报我局。
(三)液化气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用汽油出厂价(5480元/吨)保持0.83—0.92:1的比价关系相应调整。
(四)调整后的价格自2007年11月1日零时起执行。
二、有关补贴及配套措施
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按照国务院下发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国发[2006]16号)中确定的原则,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办法,将由有关部门另行下达。
三、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中石化、中石油河北公司和中石油冀东河北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货源和供应,切实保证市场供应。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和价格执行情况。
(二)各地要严格控制成品油价格提高的连锁反应,做好粮食、食油、猪肉、蔬菜等副食品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要加强成品油市场价格监测,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努力保持社会稳定。各地要在11月2日12时前将方案出台后的成品油市场价格、供应情况及方案的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我局(价格一处)。遇到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
(三)各地要强化价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利用价格调整之机抢购、囤积的行为,打击造谣惑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联系电话:0311-85206703。
电子邮箱:lam218@sina.com
附表:河北省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 成品油 调价 通知
抄 报: 国家发改委,省政府
抄 送: 石家庄、沧州炼油厂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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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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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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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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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名 |
品质比率 |
每吨价格 |
每升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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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油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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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高标准清洁汽油(标准品) |
100 |
6415 |
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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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高标准清洁汽油 |
106 |
6800 |
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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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高标准清洁汽油 |
112 |
7185 |
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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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柴油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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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柴油(标准品) |
100 |
5913 |
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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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5#柴油 |
98 |
5795 |
5.01 |
|
正10#柴油 |
96 |
5676 |
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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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5#柴油 |
103 |
6090 |
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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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10#柴油 |
106 |
6268 |
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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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15#柴油 |
108 |
6386 |
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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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20#柴油 |
111 |
6563 |
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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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30#柴油 |
113 |
6682 |
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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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35#柴油 |
115 |
6800 |
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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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50#柴油 |
118 |
6977 |
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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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重柴油 |
91 |
5381 |
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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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重柴油 |
87 |
5144 |
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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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重柴油 |
85 |
5026 |
4.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