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中国政府于2006年12月11日开放国内原油批发经营权。为了进一步规范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行为,方便企业原油经营资质的申请、变更及参加年度检查,根据《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我们编制了《原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请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遵照执行。 《原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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