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三大石油公司介绍
1999 年11 月5 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油集团”)在通过了大规模的内部业务和资产重组之后,独家发起成立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油”)。中油集团向中国石油注入了与勘探和生产、炼制和营销、化工产品和天然气业务有关的大部分资产和负债。中国石油成为中国在海外资本市场上上市的最大企业。
2000 年2 月28 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成立,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为其控股母公司。2000 年3 月31 日,中国新星石油有限公司整体并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是一家拥有上游、下游和中游业务的一体化公司。该股份公司在2000 年10 月18 日和19 日在纽约、香港和伦敦成功挂牌上市,在2001 年又在中国A 股市场上上市,成为国内上市公司中唯一的在四地挂牌的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公司,享有在对外合作海区内进行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的专营权。其下属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注册地在香港。2001 年2 月27 日、28 日,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在纽约和香港上市。海洋石油显然并不满足于核心资产的上市,对于存续企业,也不断进行内部重组,随后的2002 年,海油工程和中13海油服先后在国内和香港成功上市,一个强大的“中海油系” 已经开始在海内外资本市场上浮出水面,海洋石油总公司的职能逐步向资本运营转变。
二、国内石油价格形成体制现状
1998 年,伴随着石油工业的重组改制,我国对原油和成品油的价格形成机制也进行了重大改革。在成品油价格方面,汽油、柴油零售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制定并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汽油、柴油(标准品)零售中准价格,由两大石油集团公司在上下8%的幅度内制定具体零售价格。非标准品价格不规定零售中准价,具体零售价由两个集团公司按标准品价格和国家规定的汽油、柴油品质比率自行确定和公布。2001 年,国家计委对油价机制又做了调整,国内油价不直接与国际油价挂钩,在国际油价上下波动5%-8%的幅度内保持油价不变,并且从与新加坡交易市场一家挂钩变成与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价挂钩,中准价由原来的逐月调整改为不定期调整。
中国加入WTO 后,根据有关入世协议,原油进口关税从16 元/吨降为0,2002 年开始执行;汽油关税税率从9%降至5%,润滑油从9%降至6%,均从2002 年开始执行,煤油和燃料油维持6%不变。同时逐步取消成品油(含燃料油)进口配额,至2004 年1 月1 日配额完全取消。在价格方面,天然气(气态)为政府定价,成品油和化肥为政府指导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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