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商务局: 根据国家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商务厅贯彻国家<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做好我省成品油流通企业2005年度年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成品油批发企业年检 ⒈年检对象:经国家商务部批准,已取得《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以下简称批准证书)的我省境内的成品油批发企业。 ⒉年检时间:2005年12 月15 日—2006年 1 月 20 日 ⒊年检主要内容:①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地址与批准证书内容是否一致;②企业注册资金情况;③企业经营设施情况;④企业经营与管理情况;⑤社会批发企业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大集团)重组协议的执行情况。 ⒋年检企业须提交的年检材料:①河北省成品油年度经营情况表(见附件一);②批准证书副本;③二○○五年度河北省成品油批发企业年检报告书(见附件二)④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⑤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⒌年检基本程序:①企业领取《河北省成品油年度经营情况表》和《二○○五年度河北省成品油批发企业年检报告书》;②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年检材料,填写成品油批发企业年检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三),与企业年检材料一并上报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③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审核年检材料,对年检合格的在其批准证书副本加盖年检戳记,作为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工商登记年检的主要依据,未经年检和没有通过年检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律不予进行工商登记年检;④省商务厅通过“河北省成品油市场管理网”向社会公布年检合格企业名单。 对年检不合格的企业,省商务厅收回《成品油批发企业批准证书》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合格的企业报国家商务部核准后吊销其《成品油批发企业批准证书》,并书面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二、关于加油站年检 各设区市商务局要参照《河北省商务厅贯彻国家<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有关年检的内容和要求,制定加油站经营资格的年检办法并组织实施。加油站的年检工作要按照要求,对有证无站、违法违纪经营屡禁不止、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非法占地、违章建设、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加油机以及各项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加油站不予通过年检,并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或屡教不改的,省商务厅将取消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对年检合格的加油站及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办理工商登记年检;未经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律不予进行工商登记年检。各市要将通过年检的企业用电子邮件形式报省商务厅商改处(LLBWRS@126.com),通过“河北省成品油市场管理网”向社会公布。加油站的年检工作要在2006年2月底前完成。 2005年度农村成品油零售网点的年检,结合换发新证工作进行,具体事项另行安排。 三、关于今年年检工作的几点要求 1、鉴于成品油流通企业年度年检工作是正常的成品油市场监管行为,不是行政许可,所以各扩权县成品油流通企业2005年度的年检工作仍有各设区市统一部署安排。 2、由于去年刚换发商务部统一制作的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批准证书,今年年检由省商务厅统一为各市刻制年检印章。 3、考虑到我省石油、成品油行业管理协会成立不久,今年年检工作与发放会员证书,收缴会费结合进行,详细办法参照协会通知办理。 4、各设区市商务局要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做好年检工作,并按照要求上报年检总结,省商务厅对各市年检情况将在网上公布。 附件:⒈河北省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年检申请表 ⒉河北省成品油批发企业年检报告书 ⒊河北省成品油批发企业年检汇总表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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